4万取款遭"审问"后起诉:银行不能让"反诈"变"扰民"

来源:楚华看点     时间:2026-01-20 09:57:53    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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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万取款遭"审问"后起诉:银行不能让"反诈"变"扰民"

  取4万元现金,却被柜员反复盘问用途、调取流水,甚至以"不配合"为由报警——这起发生在2025年11月的银行服务纠纷,随着1月18日法院立案、2月即将开庭的消息,再次戳中了公众对金融服务"层层加码"的痛点。当事男子周筱赟的起诉,不仅是为个人权益讨说法,更撕开了部分基层银行将"反诈责任"异化为"便民障碍"的现实裂缝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早已明确规定"存款自愿、取款自由"的基本原则,央行新规也于2026年1月1日起取消"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"的要求,转而实行"基于风险的差异化管理"。这意味着,像周筱赟这类为朋友婚礼取款的低风险场景,本应无需多余问询,银行只需核实身份即可快速办理。但涉事银行却自行将问询门槛降至1万元,甚至调取历史流水、无端报警,这种操作既违反了法律规定,也与新规"精准风控"的初衷背道而驰。

  更值得警惕的是,这种"层层加码"并非个例。事件发酵后,媒体调查发现各地银行存取款询问标准五花八门,有的网点规定2万元以上需报备,有的甚至要求取款超10万先经派出所同意。部分基层银行似乎陷入了"宁紧勿松"的懒政逻辑:将所有储户都视为潜在风险对象,用"一刀切"的盘问替代精准风控,既加重了柜员的工作负担,也让普通储户的合法权益受损。这种做法看似是履行反诈责任,实则是对监管精神的误读,更是对公民隐私权与财产使用权的侵犯。

  周筱赟的诉讼请求颇具深意:不仅要求确认银行侵权事实,更诉求全国性媒体公开道歉。这背后,是公众对规范银行服务的强烈期待——反诈不能成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借口,监管新规更不能在基层执行中变形走样。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,理应在防范风险与保障便民之间找到平衡点:对于账户异常、资金流向可疑的高风险交易,可依法启动强化调查;但对于符合日常消费习惯的低风险业务,必须严格落实"取款自由",杜绝随意设卡、过度盘问。

  2月的庭审,或将成为检验新规落地成效的重要契机。此案的意义,早已超越个人纠纷的范畴,它关乎每一位储户的切身利益,更关乎金融服务的法治边界。期待法院的公正裁决能形成有效警示,推动基层银行摒弃"层层加码"的懒政思维,真正将"精准风控"落到实处。毕竟,保护合法权益与防范金融风险从来不是对立关系,只有让便民服务不打折扣、监管要求不跑偏,才能实现双赢的良好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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