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全国多地通报了多起涉及领导干部漠视群众、脱离群众、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,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党和政府始终强调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思想,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,倾听民声、解决民忧。然而,部分领导干部却在工作中出现了与群众背道而驰的行为,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。
对此,必须严查不贷,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。本文将具体剖析这三种行为及其治理对策。
漠视群众:对群众的呼声置若罔闻
漠视群众,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听而不闻,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拖延,甚至态度冷漠。
比如,有的地方群众多次反映基础设施陈旧、道路坑洼不平,却迟迟得不到修缮;有的干部在接访群众时态度敷衍,甚至以“下次再说”来应付。
这些行为让群众感到被忽视,导致信任感下降。
漠视群众的行为表面上看是工作态度问题,实际上反映了干部作风不正、为民情怀缺失。
这种行为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,甚至酿成社会矛盾,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。
脱离群众:高高在上、不接地气
脱离群众指的是一些干部习惯于“坐在办公室看文件”,不愿走出机关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,更谈不上真正听取群众意见。
例如,有些地方领导干部调研时只去“示范村”“样板点”,避开矛盾突出、问题较多的地区;有些干部对基层的困难缺乏了解,制定政策时脱离实际,导致政策无法落地。
领导干部脱离群众,容易造成政策和实际需求的脱节,导致公共资源分配不均,甚至引发基层治理问题。
此外,这种行为还会让群众感到干部“官僚主义作风严重”,加剧干群之间的隔阂。
侵害群众利益:滥用职权、谋取私利
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为严重,集中表现为一些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,侵占群众资源。
例如,有些干部在扶贫、安置房分配等工作中优亲厚友,甚至贪污挪用资金;有些基层干部巧立名目乱收费,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。
这种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,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,是影响党群关系的“毒瘤”。
如果不严惩不贷,必将助长不正之风,诱发更大的腐败问题。
构建长效机制,巩固干群关系
针对这三种行为,除了严查之外,更需要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入手,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深化党风廉政建设: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,不断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。
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: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基层服务效率,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。
坚持以人民为中心: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,做到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。
领导干部深入基层、服务群众,既是职责所在,更是党和政府赢得民心的关键。
然而,漠视群众、脱离群众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,却在一定程度上侵蚀着党群关系的根基。对此,各级政府要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严查不贷,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根基,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。(汪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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